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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吳哥窟(記者張延)上周三,家住雄楚大道南湖某小區的李女士送兒子上學時,兒子被一輛轉彎的私家車撞倒,左手輕度骨折。昨日李女士告訴記者,由於小區道路不屬於道交法規定的道路範疇,交管部門劃分的權責只能作為維權的輔助證據,最後只能與對方反覆協商。
  交管部門證實,小區交通事故已成為融資兒童安全新隱患。記者從洪山、江漢、武昌等交通大隊獲悉,今年以來各區均已發生10起左右小區車禍,傷者大多是兒童。
  私家住商車小區時常傷人
  “孩子們放學後,小區就是主要的活動場所,自然不會像走在馬路上室內裝潢那樣時刻警惕呀!”家住天梨豪園小區的孫婆婆和居民們感嘆,現在的私家車越來越多,經常有人開快車,孩子在小區活動也讓人提心吊膽。
  前日在江漢一澎湖民宿小區,一輛倒車的小車撞上一名玩滑板的7歲男孩,孩子右腿骨折。
  記者從市兒童醫院、新華醫院等醫院瞭解到,每月都會收治在小區內因車禍受傷的孩子,大多是因車速較快避讓不及導致的。
  根據交管部門提供的信息,記者走訪三鎮10餘個曾發生過類似車禍的新、舊小區。有2個小區是人車分離模式,停車場設在小區四周或地下,出事都是因為孩子突然出現在車庫門口附近;其餘8個都是開放管理,車輛與行人共享道路。
  此外,小區道路植被多,遮擋視野,多拐角和上下坡,也是引發事故的誘因。
  車速限制無明確規定
  據預測,年內我市機動車數量極可能突破150萬大關,其中近八成為私家車。
  “小區車禍增加,車多、速度快是一方面,管理難也是一方面。”市交管局法制處專家表示,《道路交通法》規定,道路是指公路、城市道路和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公共道路。住宅小區、單位內部道路等均不屬於法定的“道路”範圍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也沒有對小區內行駛車輛的速度作出明確規定。
  記者走訪15個小區,有4個設置了限速標準,有的5公里/小時、有的10公里/小時,較快的是南湖麗島花園和東湖明居,為20公里/小時。“其實這些限速牌也只是個提醒。”小區保安表示,自己不是警察,業主如不遵守最多只能勸說幾句。
  交警表示,小區出交通事故,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,交管部門就只能參照道交法認定責任,作為維權依據。
  可制定小區行車公約
  法律專家建議,國家應該儘快出台針對小區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,明確管理部門及小區交通事故處理的流程和責任認定准則。地方政府也可採取出臺地方性指導意見的方式,指導交警處理此類事故。
  湖北正康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萃菁說,在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,小區交通可由居民自發組織管理。小區的交通標誌沒有法律效力,但居民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制定具有約束效力的“小區行車公約”等,賦予其約束力。通過內部管理,增設更多警示標誌、減速帶等設施,讓司機行車更加謹慎。  (原標題:小區出車禍 賠償靠協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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